校内各部门:
目前,沈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,为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创城指标,学校拟定于9月23日(周三)下午2点对学校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,现将检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1.所有公共场所(办公室、教室、实验室、宿舍、食堂、运动场馆、走廊、路面等)要干净整洁,地上无杂物堆放。
2.宣传栏和橱窗不得有破损、脏污,宣传内容及时更换。
3.墙面、玻璃不得随意张贴纸张、告示、通知等,要保持干净卫生。
4.确保垃圾、纸屑、烟头不落地。
5.自行车、汽车文明停放。自行车存放至南北院指定地点(北院2号楼下、南院文综楼下),汽车存放至划定停车位内。
6.养成良好卫生习惯,不随地吐痰,打喷嚏、咳嗽掩口鼻。
7.校内所有消防栓内不得有杂物,保持干净卫生。
8.注意餐桌文明,就餐时有序排队,不浪费食物、人走桌清。
请校内各部门按照检查要求,全面开展卫生清扫工作,不断提高文明意识和卫生意识。
党委宣传部
沈阳大学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
2020年9月22日